週二, 26 七月 2011 10:58

應備文件及證件個人攜帶物品住院手續流程侯床需知收費標準
住出院配合事項探病規定請假規定診斷書申請服務措施空床查詢
病人權利與責任住院須知手冊


 

應備文件及證件 

住院登記卡、健保IC卡、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優免證明(殘障手冊、特約機關就醫證明 … 等)


 

 個人攜帶物品

個人盥洗用具、換洗衣物,請勿攜帶貴重物品,以免遭竊 。

本院大愛樓一樓維康醫材販售店及合心樓一樓維康便利商店提供棉被租借服務。

 

住院手續流程



◎辦理地點: 大愛樓一樓住出院中心  

◎連絡電話:  ( 03)8561825 分機 13138 或 13139

◎住出院中心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 08:00~21:00,週六、日 08:00~17:00
 



侯床需知

預約住院者

1.本院電話通知住院報到時間為住院當日(上午10:00~15:00),如未接獲通知,請勿自行前來,以免來院久候。若欲知病床安排狀況,可來電住出院中心詢問

2. 當您上午接獲本院通知後,請務必準時報到(下午14:00以前)。逾期報到或無法連絡者,恕不保留床位。

3.住院日期可能因為本院空床狀況而調整 , 若造成不便懇請見諒。

 

4.住院資料袋提供住院須知及各類同意書,敬請詳閱及簽署。

 

當天門診住院者

住院當日若無病床,請於住出院中心等侯區休息,待有床後再辦理住院手續。


 

收費標準

病房費差額: 以健保身分入住健保保險病房者,免付病房費差額。若以健保身分入住非健保保險病房者,單、雙人病房每日自付差額如下表

 

  病房樓別  大愛樓   感恩樓   合心樓
單人房差額  2700元  2400元  3000元
雙人房差額  1300元  1300元  1500元

特等病房 8500元

伙 食 費: 本院提供素食餐,以餐計算,普通餐60元,治療餐70~80元 , 家屬餐 60元。 


住院部分負擔費用健保住院病人住院部分負擔計算比率如下

病房別

5 % 10 % 20 % 30 %
急性病房 - 30 日內 31-60 日 61 日後
慢性病房 30 日內 31-90 日 91-180 日 181 日後

              重大傷病、分娩、榮民(遺眷)、低收入戶、職傷、肺結核、三歲以下兒童等可免住院部分負擔。

 

健保不給付項目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以下各項醫療服務項目須由病人自費
(一)依其他法令應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二)預防接種及其他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
(三)藥癮治療、美容外科手術、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預防性手術、人工協助生殖、變性手術。
(四)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五)指定醫師、特別護士及護理師。
(六)血液。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之輸血 , 不在此限。
(七)人體試驗。
(八)日間住院。但精神病人照顧,不在此限。
(九)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病房費差額。
(十)病人交通、掛號、證明文件。
(十一)義齒、義眼、眼鏡、助聽器、輪椅、柺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之器具。
(十二)其他由保險人擬訂 , 經健保會審議 , 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診療服務及藥品。
 
 

若您無力負擔醫療費用,可向本院社會服務室洽詢相關之醫療補助事宜。 

病人住院期間各項費用每七日結算一次,費用超過5仟元以上 , 會先行發送住院費用通知單,該通知單僅供核對 , 如費用有任何疑問 , 請至各護理站或住出院中心櫃台詢問。 

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一、十二條,特約醫院對住院治療之保險對象經診斷認為可出院療養時,應即通知保險對象。保險對象拒不出院者,所有費用由保險對象自行負擔



住出院配合事項

醫院屬公共環境,為保障大家安全及權益,請共同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自行攜帶使用電鍋、電磁爐、電暖器、電熱毯、電熱水瓶、烤麵包機、咖啡機、微波爐、吹風機、延長線
2.不吵鬧、喧嘩,以免影響其他病患休息。
3.不可抽煙、喝酒、嚼食檳榔。
4.不可從事其他不法之行為,如聚賭、吸毒。
5.小心使用醫院物品,若有損壞需照價賠償。
6.住院中請妥善保管個人財務,以免遺失。
7.為維護病房整潔,請將衣物及棉被收於衣櫃中及陪客床下櫃。
8.為響應環保,本院不提供免洗餐具,請自備碗筷或護理站購買(部分院區提供販賣,請先詢問)

 

◎ 本院嚴禁病人住院期間抽煙、喝酒、吃檳榔、聚眾喧嘩或有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若發現有上述行為,經勸導無效者,本院將視同您願意自動出院,且因此所造成的損害或公共危險,您需承擔一切損害及法律賠償責任。

◎ 若經查有吸毒行為者,則直接強制出院。

◎ 住院期間如有相關科別醫療需求,主治醫師會會診相關醫師,請勿於住院期間自行使用健保IC卡看門診。 

◎ 本院免費提供大愛電視台觀賞,看電視時請注意音量,並請勿自行外接線路,以免妨礙鄰床病友安寧。

◎ 如果您的主治醫師告知可出院,請通知您的家屬於出院當天中午十二點前辦妥出院手續離院 。 請勿逾時影響其他病人入院治療時程。

◎ 如果您想要預知出院費用,請至護理站或住出院中心詢問。

◎ 有任何問題,請隨時洽詢護理站同仁。

◎ 本院諮詢及申訴管道:
申訴信箱:help 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顧客意見反應專線電話:(03)8564656


探病規定

本院禁止探病包含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精神科病房兒科病房

   病危或病情解釋不在此限


請假規定

入院後要暫時離開病房,請通知護理站護理人員,以免影響治療;欲外出離院者,請先徵得診治醫師同意,填寫請假單,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  

若您是健保身分住院,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晚間不得外宿,請假每次不可超過4小時。如請假逾時未歸或未經請假即離院外宿者,本院將辦理『自動出院』。病床不保留且留置於病房之物品亦不負責保管,在院外發生之一切事故,皆由病患自行負責

 

 

診斷書申請

◎ 出院若需要診斷書、病歷摘要、X光片等資料,請攜帶病患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向護理站申請。
◎ 死亡證明書申請應備病人身份證正本及代辦人身分證。代辦人應為具繼承權者;本項如由代理人申請,需備齊與病人之關係證明文件、委託同意書及代理人身份證件(正本)。

◎ 於本院出生的寶寶,請家長於寶寶出生當(隔)天,將父母身分證正本交給護理站同仁,開立新生兒出生證明。(外籍人士請攜帶護照、居留證或旅行證)




 

服務措施

◎ 本院設有便利商店、餐飲店提供購物及飲食選擇,並設有提款機、靜思書軒、醫療用品店、眼鏡部。 

◎ 本院大愛樓正門左側提供輪椅租借服務。

◎ 病房區各樓層設置佛堂,心蓮病房設有祁禱室,感恩樓五樓及合心樓七樓設有穆斯林祈禱室,提供病人及家屬心靈上的慰藉及靜心安定的場所。

◎ 本院於病房區、圖書館、靜思書軒、台灣咖啡及三樓員工餐廳提供無線上網。
 

◎ 本院設置重症加護病房家屬休息室,請至住出院中心或急診櫃台(夜間)辦理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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