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台灣器官移植先驅者
李明哲開著車,載著妻子和三個兒女(當時老四還沒出生),從高雄岳父母家出發,經高速公路北上。很久很久沒回家了,終於盼到一年一度的年假,可以回去和家人吃個團圓飯,李明哲心裡「暖暖」的。
到達瑞芳家裡,手機響起:「李醫師,那個車禍腦死病人的家屬,同意將他做器官捐贈,你快回來吧!」李明哲二話不說,立刻搭火車回花蓮。
摘除器官、再分別將兩顆腎臟「種」到受贈者的後腹腔內,三檯手術做完,已是大年初一。在確定受贈者術後狀況一切順利後,李明哲才再搭車回瑞芳老家。
「我們無法預料什麼時候會有捐贈者。」身為東台灣唯一的器官移植醫師,李明哲必須隨時待命:「那是我的天職。」........<詳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