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簡介
器官捐贈是指腦死或臨終的病患,選擇延續他人的生命,將還有功能的器官或組織,無償捐贈出來,提供需要的病患移植。
- 那些器官、組織可以捐贈?
- 器官捐贈的種類
- 什麼人可以捐贈器官、組織?
- 什麼是腦死?什麼原因會造成腦死?
- 造成腦死的原因
- 腦死病患有可能再醒過來嗎?
- 什麼是植物人?植物人可以捐器官嗎?
- 我要如何表達器官捐贈的意願?
- 只要簽了器官捐贈同意卡,就可以完成捐贈的意願嗎?
- 器官捐贈有年齡的限制嗎?
- 我捐出器官後,我的家人可以拿到費用嗎?
- 器官捐贈者和受贈者之間可以保持聯絡嗎?
- 器官:心臟、肺臟、肝臟、胰臟、腎臟、小腸。
- 組織:眼角膜、皮膚、心臟瓣膜、骨骼、肌腱。
- 活體捐贈:指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在法律規定下,將一顆腎臟或部份的肝臟,捐贈給血型相合的五等親屬(親等範圍以衛生署公佈之法令為主) 或配偶(配偶是指結婚2年以上或生有子女者)。
- 屍體捐贈:腦死病患經過醫療判定後,證實為腦死,並經親屬同意及無償捐贈。
◎可能性器官捐贈者:
在臨床上具下列情況,但仍有心跳且依賴人工呼吸器維持呼吸
- 腦死或疑似腦死的病患,雙側瞳孔對光無反應、且昏迷原因確定。
- 不能自行呼吸,依賴人工呼吸器。
- 沒有自發性運動或抽搐。
- 痛覺、吞嚥、眨眼反射消失。
◎可能性組織捐贈者:
任何心跳、呼吸停止的病患(往生者),經過醫師的初步評估,確定組織的完全性,在6小時內摘取組織,供病患移植。
指生命中樞—腦幹壞死,喪失功能,導致呼吸完全停止及全身器官逐漸敗壞。
腦死病患可以藉由人工呼吸器及藥物,來維持呼吸、心跳、血壓等功能,但大部分的病患,仍然難以存活超過2個星期,只要呼吸器移除,就無法自行呼吸,隨後心跳也會停止。
- 頭部外傷:車禍、墬樓、槍傷等。
- 腦部病變:如腫瘤、顱內出血。
- 其他:如溺水、腦部缺氧、藥物中毒等。
依目前全世界的醫療科技而言,50%的腦死病患在24小時內死亡,剩餘的病患則在2-4星期內死亡。
植物人是指:部份的大腦功能喪失,導致無法思考、記憶、認知、行為或言語,但仍有臉部動作,而且腦幹功能正常,可以自行呼吸及有自發性的心跳。故植物人無法捐贈器官,但植物人在臨終前,若組織功能良好,則可行組織捐贈 。
可以上網至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或到本院的社會服務室簽署器官捐贈卡,並可於健保IC卡加註器官捐贈意願。如果您認同器官捐贈的理念、珍惜與尊重生命使用權,請將善念化為實際行動,並記得與您的家人或朋友分享您的決定。
只有在腦死狀況下,才得以施行器官捐贈(但任何往生的病患都有機會行組織捐贈),腦死的病患只佔所有死亡人數的1%;而現行法律下,除了捐贈者簽署同意卡的意願外,仍需取得家屬的同書,才得以進行器官捐贈。
器官捐贈的決定在於捐贈者的器官功能,過去捐贈者的年齡上限是75歲,但也有80歲以上的捐贈者,只要經臨床評估其器官、組織功能良好,年齡並不是考量的因素。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提供移植之器官,應以無償捐贈方式為之」,器官是生命的禮物,不能有任何交易行為。而醫院為表達對捐贈者之感念,會提供部分喪葬補助費用給捐贈者家屬。
法律上並沒有規定捐贈者與受贈者之間不能相見,但為了保障彼此的隱私權,雙方的資料不任意曝光,但可以透過移植醫院代為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