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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捐贈簡介

  1. 符合腦死捐贈條件,非死因不明者。
  2. 一般無特別年齡限制,但嬰幼兒則不建議。
  3. 無全身性病毒或細菌感染者 (如C型肝炎、愛滋病或敗血症者) 。
  4. 無白血病及淋巴癌者。
  5. 無青光眼、虹彩炎或眼部腫瘤病史者。
  6. 角膜情況佳 (無明顯角膜炎且未曾動過角膜手術者) 。
  7. 非下列疾病死亡者:不明之中樞神經性疾病、Creutzfeldt-Jakob病症、亞急性硬化性腦膜炎、先天性德國麻疹、進行性多發性白血症腦病變、Reye’s 症候群、Hodgkin’s病、巨細胞病毒性感染、狂犬病等。
  1. 已出現敗血症,或已使用呼吸器超過二星期者不採用。
  2. 所有可以做器官捐贈的捐贈者,都可以進行骨骼組織捐贈;而心跳停止之組織捐贈,則以心跳停止至骨骼摘取不超過八小時為原則。
  3. 沒有感染率過性病毒、C型肝炎、性病、愛滋病、藥物成癮、毒物中毒、長期使用類固醇。
  4. 沒有惡性腫瘤。

花蓮慈濟醫院器官移植中心

緣此,慈濟醫療志業落實『以病人為中心』的理念,結合醫療專業與人文關懷,推展全方位的服務。

970473 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7號

電話:03-8561825

營業時間

週一至週五 · 夜診, 20:00 截止 ; 週六, 上午, 11:30 截止 ; ‧若有特殊原因,則依各科門診規定開始看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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