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體腎臟捐贈簡介
腎臟移植是目前治療慢性腎衰竭的方法之一,其成功率第一年達96%,第三年達92%(資料來源:Taiwan - 健保局醫審小組)。因台灣目前器官來源嚴重缺乏,使得許多慢性腎衰竭病患因為等不到合適的腎臟,必須終其一生洗腎,無法獲得良好的生活品質。而活體腎臟捐贈即是解決腎臟器官缺乏的方法之一,可以讓慢性腎衰竭病患重獲正常生活。
捐贈者動機完全出於自由意願、血型相符、無任何高血壓或糖尿病等慢性疾病。
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活體腎臟捐贈者資格開放到5等血親及其配偶 (配偶是指結婚2年以上,或生有子女者),且年齡需滿20歲之成年人,並應檢送捐贈者之完整心理、社會、醫學評估等相關資料,經由院內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方可執行手術;大部分之醫療檢查及評估皆可在門診完成。
依正常解剖構造來說,人體有兩顆腎臟,現今臨床醫學證明,一個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只要一顆正常的腎臟就可維持生理需求,其和有兩顆腎臟的人得到腎衰竭的機率一樣,並不會因為捐贈出一顆腎臟,就比較容易產生腎衰竭。然而施行此項手術前,仍必須以維護活體捐贈者的健康及安全為第一優先考量。
活體取腎手術分為傳統取腎及腹腔鏡取腎,如捐贈者無特殊禁忌症(如曾接受腹部手術或過度肥胖等),則多採腹腔鏡取腎。其優點為:傷口小且較無痛、術後身體功能恢復快。傳統取腎傷口為10至15公分,腹腔鏡取腎傷口為6至7公分,住院日也從7天縮短至3-5天。但任何手術都有其麻醉與併發症發生的風險存在,如出血、感染、腸沾粘等,嚴重者甚至導致死亡,而大部份的併發症皆可採保守治療而獲得改善,只有少數嚴重的症狀需要做侵入性治療。
捐贈者術後依個人狀況而定,約3到5天可以出院,術後4到6週宜從事輕便工作,術後3個月可恢復勞力工作。術後第1、2週及第1、3、6個月必須回院追蹤腎臟功能,之後每年追蹤一次即可。
除了部分的病房費差額、伙食費及手術中使用之特殊醫材(依健保給付規範為準)需自費外,活體腎臟捐贈手術費用多由健保給付,需額外自費使用之特殊醫材或藥品,將於使用前向病患說明,經病患同意後使用。
門診次數 | 檢 驗 項 目 |
一 | 1. 腎臟功能/常規尿液分析 |
2. 血清免疫/血型 | |
二 | 1. 血液/生化/糞便/腫瘤指數 |
2. 捐受贈者血液交叉配對 | |
3. 24小時尿液蛋白 | |
4. 胸.腹X-光/心電圖/腹部超音波 | |
5. 社會心理評估:會診社工 | |
6. 精神評估:會診精神醫學科 | |
三 | 1. 病毒篩檢/人類白血球抗原 |
2. 核子醫學腎功能測定 | |
3. 院內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 | |
四 | 1. 核磁共振血管攝影 |
2. 安排入院手術日期 | |
其他 | 1. 子宮頸抹片/乳房攝影(45歲以上女性) |
2. 大腸鏡/胃鏡:50歲以上或糞便潛血反應呈陽性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