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器捐新制上路 苦候腎臟受贈者因外甥大愛受惠
衛生福利部今年九月公告修訂「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器官捐贈者親屬受贈排序將可提前。來自臺東縣已等候捐贈二年的陳先生,因為外甥是器官捐贈者,在完成相關資料登錄後,不到一星期的時間就配對到捐贈者,日前已在花蓮慈濟醫院完成腎臟移植的陳先生也是器捐新制後首位獲得腎臟捐贈的捐贈者親屬。
二十二日上午,花蓮慈院為五十五歲的腎臟受贈者陳先生舉辦出院感恩會,花蓮慈院院長高瑞和、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李明哲、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執行長江仰仁等人,在祝福陳先生康復出院的同時,也特別感恩陳先生的姊姊陳女士十八年前同意兒子捐贈器官救人的無私大愛。高瑞和院長表示,要為親愛的家人做出器官捐贈的決定,這是非常困難的,但是器官捐贈卻能讓即將消逝的生命得到延續,除了表達感念捐贈者及家屬大愛的抉擇,更能喚起民眾重新思考器官捐贈的公益價值,讓善的循環更加有意義。
「等待器官的時間真的很難熬!」罹患糖尿病十多年的陳先生,在二年前因為腎功能衰竭開始洗腎,並在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完成申請登錄,尋求合適的捐贈者,並定期到花蓮慈濟醫院器官移植門診追蹤,為日後的移植手術做準備。只是二年的時間過了,仍苦候不到捐贈者,加上忍受不了一周三次洗腎的痛苦,讓他一度想要放棄治療。
「誰也想不到,十八前為親人決定器官捐贈的那一刻,在十八年後的今天,福報會回饋到自己的身上。」十一月間,陳先生在花蓮慈濟醫院回診時,得知捐贈者親屬受贈排序可提前的新制已在十月中旬正式實施的訊息後,便想到姊姊的兒子即是器官捐贈者,於是備妥相關文件資料後,由花蓮慈濟醫院器官移植中心在十二月初上傳相關佐證資料至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結果短短不到一星期,使受贈排序從2438名躍升為第1名,他幸運的被配對到捐贈者,現已完成移植手術。陳先生表示,他非常感謝捐贈者及家屬的大愛,更沒想到十八年前捐贈器官的外甥,讓他獲得器官分配的排序提前。
陪伴陳先生完成手術的姊姊陳女士也指出,十八年前他的兒子在車禍意外後腦死,且狀況持續惡化,當時心中充滿難過與不捨,後來想到十八歲的兒子平日即熱愛助人,於是徵詢她的兄弟姊妹意見後,考慮了兩天,才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據當時到臺東馬偕醫院摘取器官臺大醫院移植團隊表示,陳女士兒子年輕的生命,在十幾個家庭得到了延續。
陳女士表示,十八年來,她每年都會參加臺大醫院為捐贈者家屬舉辦的追思會,彷彿兒子就在她身邊一樣。更沒想到當初只是希望延續兒子熱愛助人的單純心念,竟讓飽受病苦的弟弟可以提前獲得捐贈,這是一個不可思議的愛的循環。
花蓮慈院院長高瑞和(左圖右二)、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李明哲(左圖右一)、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執行長江仰仁(左圖左一)等人,在祝福陳先生(右圖中)康復出院的同時,也特別感恩陳先生的姊姊陳女士(右圖左一)十八年前同意兒子捐贈
器官來源不足是各國共同面臨的困境,花蓮慈院器官捐贈移植中心主任李明哲表示,臺灣光是一年就超過6000位病患正在等待腎臟移植,但是一年卻只有不到300位病患能接受腎臟移植。衛福部在今年九月公告訂定「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中,特別採納器官捐贈家屬團體意見,將器官分配的相對因素加入「待移植者之配偶或三親等血親曾為死後器官捐贈者」,讓原本只是「利他精神」的救人行為,也能庇蔭未來可能有需要的親人。
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江仰仁執行長表示,「人體器官移植分配及管理辦法」新制一個月來,器官捐贈個案跟前幾年同期相比有明顯增加,十一月份共有三十三例,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在健保IC卡註記的朋友也有增加的趨勢,而且已陸續有捐贈者的親人受惠,日前在花蓮慈濟醫院完成腎臟移植的陳先生就是最好的例子。
這項鼓勵器捐的新制就是說當器官待移植者的配偶或三親等血親,也就是說包括父、母、(外)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外)孫子女、伯叔、姑姑、舅父、姨媽、姪男女、外甥子女等親屬曾捐贈器官,包括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胰臟、眼角膜或小腸等,器官待移植者獲得器官分配的機會將大為增加。
根據財團法人器官移植登錄中心,從今年初至12月12日為止的資料顯示,不包含皮膚與骨骼移植,臺灣已有668位病人接受器官移植,(心臟76、肺臟9、肝臟100、腎臟200、胰臟11、腸2、眼角膜274),但還有8585位病患在等待移植(心臟205、肺臟26、肝臟1234、腎臟6431、胰臟99、腸3、眼角膜332)。(參考網站http://www.torsc.org.tw/)
撰文者:游繡華、彭薇勻
報 導:花蓮慈濟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