矢志做守護生命磐石 花蓮慈院獲獎肯定
行政院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優良單位獎規定,事業單位需符合以下審核標準:
(一)其工作場所在受選拔前三年,未發生該事業單位、團體或其承攬人之勞工致死亡、身體遺存障害達九等級以上之障害、一次罹災致三人以上失能傷害或毒氣外洩致一人以上住院治療之職業災害。
(二)受選拔前三年(含承攬人)之失能傷害頻率、失能傷害嚴重率低於該業前三年平均值。
此外,事業單位也需推行勞工安全衛生工作,成效績優方得符合評選資格。
花蓮慈院日前也獲頒「行政院人力創新獎」,而獲頒勞工安全衛生優良單位獎亦是另一績優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