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03 六月 2019 00:00

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衛福部指導

  勞動部在三月十二日公告自今年九月一日起「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之住院醫師(不包括公立醫療院所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衛生福利部四月二十五日在花蓮慈濟醫院舉辦「因應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說明會。  由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臺北醫學大學醫務管理學系副教授黃崇兼、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程居威、北醫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張濱璿律師、勞動部專門委員王雅芬等等,為東區醫務人員說明。其中石崇良司長特別撥空指導花蓮慈濟醫院、玉里慈濟醫院、關山慈濟醫院的醫療資源及人力資源問題。

2019/04/25 花蓮慈濟醫院日誌——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指導  2019/04/25 花蓮慈濟醫院日誌——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指導
左圖:石崇良司長(右)指導花蓮慈院、關山慈院提出的六項問題。
右圖:慈濟醫療法人林俊龍執行長(左)一起參與座談會。

2019/04/25 花蓮慈濟醫院日誌——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指導  2019/04/25 花蓮慈濟醫院日誌——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指導
左圖:林欣榮院長(中)提出東部地區緊急醫療資源及急性病床資源分配問題。
右圖:關山慈院院長張志芳(右)提出申請公費醫師及護理師分發依缺額分發,以及醫中支援計畫回歸以一般急救責任醫院等建議。

2019/04/25 花蓮慈濟醫院日誌——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指導  2019/04/25 花蓮慈濟醫院日誌——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指導
左圖:企劃室主任邱聖豪(左站)向司長報告目前整合醫學急診後送病房申請進度。
右圖:衛福部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的婦產部黃琦,向石崇良司長建議改變公費醫師的履約方式。

  四月二十五日,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蒞臨花蓮慈濟醫院座談,慈濟醫療法人林俊龍執行長、關山慈院院長張志芳、花蓮慈院院長林欣榮、副院長許文林、吳彬安、陳培榕、陳宗鷹、徐中平、何宗融、賴鴻緒教授、主任秘書陳星助、護理部主任鍾惠君、慈濟大學醫學院院長楊仁宏等等醫師、醫事室、人資室、企劃室等與會。

  花蓮慈院向衛福部提出,東部地區緊急醫療資源及急性病床資源分配問題、整合醫學急診後送病房申請進度、國家衛生政策配合現況與公費醫師履約建議、玉里慈院和關山慈院擬申請為國家護理公費生履約醫院,四項議題請益。

關山慈院院長張志芳則是提出,申請公費醫師及護理師分發依缺額分發、醫中支援計畫回歸以一般急救責任醫院(緊急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計畫)方式執行計畫兩項議題,向石崇良司長請教。

  花蓮慈院是東部唯一一家醫學中心,也是唯一的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但急性一般病床數,礙於現今法規限制,不能大於五百床,林欣榮院長表示,希望未來修法時,法規對於偏遠地區有特殊考量,避免讓已許可之急性一般病床閒置,也能有彈性進行區域內即興一般病床資源重新分配。加上花蓮慈院支援宜蘭、花蓮、臺東十一家醫院,透過擴充病床,縮短病人待床時間,也可以提升服務量能。

  公費醫師婦產部黃琦、腎臟內科朱賢治、家庭醫學科王傑熙以自身經驗向石崇良司長建議改變公費醫師履約的方式。其中婦產部黃琦醫師表示,目前現行法規規定,衛福部的公費生計畫,以衛生所為第一優先,若專科醫師到衛生所服務,像家庭醫學科醫師一樣提供民眾全方位的健康照顧,或是為患有慢性疾病的病人看診,無法發揮專業所長,希望履約方式可以調整,讓公費生不只能彌補偏鄉醫療資源,也可以在醫學中心進修,學習次專科。

  關山慈院院長張志芳表示,配合國家政策及當地衛生局計畫,在人力有限情況下,承擔多項區域內服務,包含海端鄉IDS、臺東戒治所門診及健檢門診等等,但自願下鄉服務的專科醫師招募不理想,雖有花蓮慈院十六個次專科別下鄉服務關山地區民眾,還是建議公費醫師及護理師分發上,可以多考慮依缺額分派。

  座談會最後石崇良司長表示,各項建議將會納入考量,與衛福部其他司長及單位討論,研擬對偏鄉醫療合適的法規,以建構綿密的東部地區醫療網絡,造福更多東部地區的民眾。


◎「因應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說明會

2019/04/25 花蓮慈濟醫院日誌——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指導
圖說:衛福部在花蓮慈院也舉辦「因應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說明會。

2019/04/25 花蓮慈濟醫院日誌——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指導  2019/04/25 花蓮慈濟醫院日誌——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指導
圖說: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程居威(左)、北醫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張濱璿律師(右)向東區醫務人員解說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條規範。

2019/04/25 花蓮慈濟醫院日誌——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指導  2019/04/25 花蓮慈濟醫院日誌——住院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衛福部司長石崇良指導
左圖:說明會後QA時間,整形暨重建外科吳孟熹醫師(右)向石崇良司長(左)提問。
右圖:左起勞動部專門委員王雅芬、林碧玉副總、慈濟醫療法人林俊龍執行長、副院長吳彬安、賴鴻緒教授列席與會。

  同天,衛福部在花蓮慈院也舉辦「因應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說明會。由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臺北醫學大學醫務管理學系副教授黃崇兼、勝綸法律事務所律師程居威、北醫醫療暨生物科技法律研究所兼任助理教授張濱璿律師、勞動部專門委員王雅芬等等,為東區醫務人員說明。

  勞動部在三月十二日公告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的「住院醫師」,自今年九月一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條規範「經過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不受現行勞基法相關規定約束;勞雇雙方約定工作內容,需交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通過。」

  未來住院醫師輪班制每班不超過十三小時、非輪班制的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十小時為原則;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二十八小時,但期間應有短暫休息;總工時上限為每四週三百二十小時等。為了更了解即將施行的制度,林碧玉副總、慈濟醫療法人林俊龍執行長、副院長吳彬安、陳宗鷹、何宗融、徐中平、賴鴻緒教授、醫秘李毅還有醫師、醫務部、人資室、花蓮門諾醫院等超過五十人參與說明會。(圖、文/江家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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