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訂定「無顯著風險之醫療器材臨床試驗態樣」,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年五月一日生效。 研究倫理委員會 委員會公告 2021年5月03日 上一篇文章: 修訂本會免除或改變知情同意申請書、專案審查申請書、期中報告表,並新增病歷資料收集申請書(適用於病歷回溯或病歷資料收集研究),並自2021/07/01不再受理舊版表單 上一頁 下一篇文章: 修訂本會受試者同意書範本和計畫書中文摘要,即日起,請下載新版表單送審,並自2021/05/01起不再受理舊版表單 下一頁 請評分 評分 1 評分 2 評分 3 評分 4 評分 5